冒充专利行为是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冒充专利行为表现为: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为上述冒充专利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伪造或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将非专利技术以专利技术名义与他人签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冒充专利行为往往是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需要专利工作者、各单位及公民个人的监督。商业部门在进货的时候,应对标明为专利的产品进行核查;各单位在购买技术时,应了解其是否为真正的专利。中介机构也应为双方负责,对专利技术真假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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