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以后,长芦盐区实行“引岸专销”制度,盐商通过交纳银钱得到朝廷发给的“引票”,取得在指定范围内运销长芦盐的特权,成为世袭专卖盐商。
|
1933年12月15日,“天津水西庄遗址保管委员会”成立,成员多为天津文化界名人,这是天津最早的文化遗址保护组织。 |
林纯业副研究员讲到:长芦盐当时销到直隶、河南几个地方,它的盐就只许销到这些地方,这些地方叫作“岸”。“引岸专销”就是这个地方的盐由固定的这个家族的盐商来卖。引岸专销这个制度一直存在到民国初年。
清朝时期长芦盐继续扩大销售区域,直隶、永平、开封及天津附近的近200个州县可见长芦官盐。虽然国家严格控制,但由于盐业丰厚的利润,很多人还是冒着满门抄斩的危险铤而走险。特别是朝中显贵世家,他们通常会向掌管“盐引”的官员行贿拿到“盐引”,大把的银两也就唾手可得。
林纯业先生道,当时有一句话叫“南来载谷北载鹾”,从南边来的船载的是粮食,从北边回去载的是盐,这些盐好多都是私盐。所以长芦的盐商各地的都有,山西的,浙江的,东北的,天津本地的都有。于是天津形成一个长芦盐商的大本营,而且长芦盐运使司也在天津,于是天津就成为长芦盐产、运、销的一个中心,也成为盐商聚集的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