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俗小说史专家倪斯霆
在十年前的一次天津出版志研讨会上,群贤毕至,各抒己见。举凡民国时期天津科技、卫生、文教以及工农业等方面的图书写作与出版,均列入了编撰提纲。但在文学创作与出版这个全国出版志均要重要表现的门类上,大家却相对无言。面对冷场,我提出一个疑问———通俗小说算不算文学?如果不算,那作为当时北方最大商埠的天津,确如人们所言,是文学的沙漠,而非绿洲;如果算,那就不是沙漠与绿洲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这片绿洲了。循此思路,会上便展开了争论。前些年出版的天津出版志也终于将民国天津通俗小说创作与出版列入了专章。
其实,这个困惑不光在近年来的天津出现,自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大陆各个地区均表现突出。
其实我们如果摈弃偏见,从中国文学发展史的角度去考察,便会发现,通俗小说是中国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沟通世俗”是中国小说区别于它国小说的一个重要标志。问题出在清末民初。当时随着改良群治之启蒙运动的兴起,中国小说一下子由传统型转为现代型。一时间,人们将小说抬到一种空前地位予以推崇,大量翻译引进域外文学及文艺理论,务求小说走向“高雅”,甚至达到脱离大众的地步。但随着改良运动与辛亥革命的失败,小说的潮流便急转直下,一度被“救世小说”累坏的读者,此时便一下子投入到了“消闲有趣”的通俗小说的怀抱。民国通俗小说正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但可惜的是此时受“五四”运动影响的一批新的通俗小说作家(以天津作家为代表)尚未崛起,重操此业者大多为晚清遗老遗少,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创作不免要重蹈民前通俗小说的覆辙(此种状况直到上世纪30年代天津通俗小说作家群崛起后方才得到改观)。也正因此,它曾遭到“五四”前后一批有责任感的作家的猛烈抨击,这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无疑是切中时弊。
但我们在肯定这种批评所具有的积极因素的同时,也应看到,对这种文化现象的臧否评估,首先应将它放到大文化系统中去加以考察。“五四”以后新文学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西学东渐的结果,非但作品带有明显的欧化倾向,而且在小说的批评上,也往往是用西方的小说观念去观照当时的中国小说。民国通俗小说与新文学小说的冲突实际上是两种文化观念的冲突,而非如一般听言孰优孰劣之别。只有将民国通俗小说与新文学小说合而视之,相互观照,方能呈现出中国现代小说的完整风貌,这已是今天许多有识者的共识。
民国通俗小说分南北两大阵营,南派起步较早,以上海为中心,在民初至30年代中期以前,曾经着实“热闹”了一番。但经过半个多世纪的筛汰,能够流传下来并在今天的读者中产生影响者,却只有寥寥几部。而北派则以天津为中心,起步较晚,在上世纪30年代以前,当南方已沸沸扬扬之时,天津除了董濯缨、董荫狐、赵焕亭、潘凫公及戴愚庵等几个操觚鬻文外,基本上是一片沉寂。直至30年代以后,随着刘云若、还珠楼主、宫白羽等人的崛起,虽与南派相比,他们人单书寡,但却佳构迭出,以少胜多,很快便与南派分庭抗礼,平分文坛秋色。此后不足几年,随着郑证因、徐春羽、朱贞木、李山野、李燃犀及望树楼主等人的出现,天津的通俗小说遂由北入南,迅速风靡海上文坛,并以质量尚高一筹而使南派作品相形逊色,终将民国通俗小说创作推上了最高峰。
辉煌虽然客观存在,然而遗憾的是,多年来我们的学术界被一种偏见与固执所束缚,对民国时期天津通俗小说的创作与出版采取了一种“虚无”态度,这是极不公允的。因此,重新评估这些小说在文学史中的地位,还天津乃至中国现代小说史抑或文学史以本来面目,在今天已是显得十分必要。可喜的是,近年随着坚冰的打破,民国天津通俗小说的重印、研究以及投拍影视已显出方兴未艾之势。虽然前些年在建天津近代人蜡像馆时,曾有过欲将刘云若与宫白羽收入而未果的遗憾,但建在首都的中国现代文学馆却已将刘云若、宫白羽及还珠楼主三人选入,并各列专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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