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层次,其总体要求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凡取得本专业基础科段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9门考试课程和实践考核课程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86学分,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凡取得本专业本科段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4门考试课程和实践考核课程合格成绩,学分总数达到57学分,毕业设计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经核验专科毕业证书,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凡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
主考院校联系电话天津大学电话:27404490天津城建学院电话:243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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