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到3月20日,非北京市号牌机动车辆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有新规定,驾驶员需先开介绍信并在车检合格后方能办理“进京证”。
从天津市交管局了解到的
为确保3月1日至3月20日北京市道路交通的安全通畅,北京交管部门将严格控制进京机动车。所有进京车辆需提前到有关部门办理进京介绍信并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后才能进入北京四环路(含)以内的道路,否则将不能进京。本市机动车辆需进入北京市四环路(含)的京津塘高速公路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间道路的除外。
办“进京证”需先开介绍信
天津市驾驶员需提前到本区、县人民政府或市属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开具进京介绍信,经辖区交警支队审查并对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合格加盖公章后,方可到北京市外省市进京车辆办证处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在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时需携带驾驶员身份证、盖有年度审验合格章的驾驶证、盖有年度检验合格章的车辆行驶证、尾气检测合格证。
5吨(含)以上货车进京有限制
天津市进京的载重5吨(含)以上的货车,只有在每天的零时至6时才能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只准在四环路(含)以外道路行驶;6时至24时一律在五环路(含)以外绕行。持有相关专用证的外埠进京车辆,不需办理“北京市区通行证”。
“进京证”有效期有新规
另外,北京市交管部门还特别规定,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间,非北京市号牌的外地客运车辆办理的“北京市区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非北京市号牌的货运车辆办理的“北京市区通行证”有效期为1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