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之乱,有人由富变穷,有人由穷变富。凡是遭到洗劫的人家家破人亡,由富变穷,而那些趁火打劫的人则由穷变富了。据罗澍伟介绍,趁火打劫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在洋行混事由的大小买办们,在外国洋行索要赔款时,他们也开具失单附在其中,凭空索取一大笔赔款;另一种是乱中行抢的,人称之为“抢哥儿”,铤而走险,大发横财。
这些因抢掠而暴富的人,有的开了买卖,但“抢哥儿”中的大多数,外财到手,尽 情挥霍,不出一两年又一文不名。在侵略军撤离中国时,洋兵们纷纷处理他们抢劫来的脏物,因而临时出现许多收购旧物的铺子,多在估衣街一带。洋兵不熟悉行情,也不懂中国话,他们把东西往柜台上一放,就用手势和中国商人讨价还价,好在东西是抢来的,卖多卖少也不计较,因此商人们又大发其财。这些暴发户,人们通称之为“六月十八的财主”。这个名词一直到二三十年后还被人经常提起,多含有讥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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