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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购物高峰即将来临,根据以往的消费投诉,消协人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忽略了索要购物发票,因为发票是相关部门受理投诉的基本条件,也是消费者维护自己权益的起码凭证。
据消协人士介绍,节前是购物高峰期,而商品质量投诉的高峰期在节后开始显现,比如化妆品、服装、皮鞋、家具甚至美容美发等等,人们选择高价商品时,比如商品房、首饰、汽车,都不会忽略了购物发票,但是应该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日常生活用品更应该索要发票。这些商品主要有:一、日常生活用品,如皮鞋、皮衣等高档服装类;二、建筑装饰材料类;三、家具类;四、电器类;五、服务类,如包月美容、到餐馆就餐等,更需要索要发票。
对于购物凭证的功能,一般商家是非常了解的,但是一些不法经营者却常在发票上设置一些陷阱。您在购物时一旦大意或不在乎,就会导致利益受损而不能获赔的结果。消协部门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将目前消费领域中经营者在发票上设置的”八大陷阱”进行披露。消协提醒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是民事财产关系中重要的法律凭证,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物时一定要当心发票陷阱。遇到以下几种情况均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23303740转2516。
陷阱一发票上不填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使消费者无法举证;对此,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发票上所填写的品名是否与自己所购物品名称相符。
陷阱二借口没有发票,要求—周后再取,以避开“七日内退货”的规定。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当天开具发票或让商家写明购买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以及换取发票的时间,并在该字据上加盖商家公章,还要签上售出者的名字。
陷阱三三包期内换货,发票上不注明换货日期。如果您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商家更换了您所要的商品时,您一定要让商家在以前的购货发票上注明更换商品的新日期,而所换新商品的三包期要从更换日期算起。
陷阱四以经营者之间所用的购销合同代替发票。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家具商场,一旦经营者撤柜,商场则称是消费者与某人的私下交易,与商场无关,遇此情况,您购物时一定要确认清楚,开具发票的究竟是商家本人还是商场,出现问题以后应该找谁。
陷阱五借口已向消费者提供了优惠、作了降价,如再提供发票则要消费者承担税金。这种情况是不允许的,可能商家是有意在逃税。比如,您买一双鞋要100元,当您索要发票时,商家就以100元已是打折优惠价,要发票就得把税金再加上。对此,您不要上当受骗。
陷阱六故意填错日期。购物时消费者一定要确认发票所填日期是否正确。
陷阱七不盖公章或与店名不符。索要发票时一定要认清。
陷阱八在发票上加盖降价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试图混淆与处理商品的界限。只有处理品才不负责三包,而处理品必须是可以使用的商品,不等于废品,如果发票上遇到加盖打折或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的图章,应该向商家确认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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