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海岩考证,在清代,北方的乞丐以直隶为中心分为范、丁、祁、高、谷、韩六门。天津的乞丐以祁门实力最大、人数最多。“门”内又分为东方、西方、南方、北方四个分派,分布在不同的城区。每个分派有一名丐首,控制着各自的地盘,其中以控制南市一带的“西方”一派势力最大。
20世纪40年代“西方”派首领李明山曾在军队中任职,善于说快书、数来宝等。他先后在乞丐中收徒弟百余人,他的住处则居住着祁门最长辈的祖师以及他的徒众。由于他控制着最繁华的、也是乞丐势力最大的城区,因此在天津乞丐中也最有权势,徒弟都称他为祖师爷,据说他甚至能控制北京该门派的乞丐。
乞丐的家规主要有尊老疼幼、不要慢待宾朋、不要造谣搬弄是非等。乞丐的家法规定如犯规矩打死不偿命,并可使用包括鞭子、铁钉在内的刑具实施惩罚。此外,乞丐中还有许多类似行业的规矩,例如要来的钱饭要共享、只要有好吃的就大家享用等等。此外乞丐们每天还要将所得的一部分缴纳给丐首,称为“孝敬”。这是因为他们不仅要住在丐首提供的住处,而且当阴天下雨无法出去讨要时,丐首要为他们提供饮食;如有疾病或死亡,丐首还有责任为他们提供帮助。同时,乞丐组织的存在和丐首在地盘内的权势,也使得乞丐尤其是年少的或新加入的乞丐受到保护和有安全感。
乞丐也要想方设法获得更多的钱或者食物才能在乞丐组织中站住脚。当乞丐组织有麻烦的时候他们也有责任出力,包括使用暴力。例如,当地盘内有人尤其是商家拒绝乞丐讨要时,他们就要有人前去使用各种方法搅扰,当众谩骂、砸商店玻璃、向门面上抹狗屎人粪、拦挡主顾,直至打架拼命和使用自残等。充当这种角色的乞丐免不了要挨打、受伤、甚至送命,所以要用抽死签的办法决定由谁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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