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斗收场老爷升堂
当混混儿们的“战斗”结束后,睁一眼闭一眼的官府老爷才会正式介入,他们先派人到现场验尸、验伤,然后回衙门升堂审问。
想当原告先挨揍抽完嘴巴再打手
当双方顶凶者争做原告时,县官往往也不多问就下令用刑。先是掌嘴,掌刑的衙役边打边报掌数,受刑者则要张着嘴,以防把牙打掉;再打掌心,把手绑在墩子上,以板击打,数目起码200下,多者上千下,直打得皮开肉烂,手掌迸裂。
“那时候官府审案,官老爷一般是不会问谁是原告的,先打了再说。”刘海岩说,“混混儿们第一次过堂只确定原被告,审后各自羁押。二次过堂,情节较轻者责打一顿取保开释,情节较重者则要动大刑、酷刑。”
据他介绍,刑法名目很多,如“打扫帚枝”,即用竹扫帚击打后背,最少千下,直打得血肉模糊。要不然就是“上夹板”,将两条腿夹住用皮条紧勒,常常会将腿夹断。受刑者昏迷过去,用草纸燃烟熏之,或以冷水喷面,使其苏醒,继续用刑。就这样,常常要过几次堂才能定案。
受刑叫疼踢出堂咬牙挺过当英雄
每次过堂的时候,堂上堂下都分外关注混混儿受刑时的举动,如果一时忍不住“哼”了一声,县官会马上停止用刑,将其当堂轰出。该混混儿要爬着下堂,堂下看热闹的人们也要上前踢他几脚,一直踢到衙外。此时,堂上的“官”和堂下的“民”都会认为,该混混儿“走基”了,该锅夥的官司就算输了,县官便可据此判该锅夥败诉。
如果受刑者咬牙挺过,没有“走基”,该锅夥的官司就算赢了,连县官也会对这样的混混儿另眼相看。刑后,混混儿由衙役架下堂来,见者交口称赞,连本锅夥的弟兄也成了“英雄”本地盘的百姓、街坊邻居会送来点心、钱、米,以表示慰问和赞许。班房的班头也前来道辛苦,并请来医生疗伤。
终日闹事难管理官府无奈任横行
混混儿们大都很会熬刑,在县衙门大堂上“卖味儿”,自然更能有机会露脸成名。本来是审案定罪的公堂,反而成了混混儿们逞威风的地方。由于混混儿视过堂挨板子为能事,便有人买通他们代替上堂打官司。他们往往会采用制造屈打成招,日后翻供的办法逃脱刑罚,赚取委托者的钱财。
混混儿们无事生非,终日寻衅闹事,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但是,人们对于混混儿行为的认同乃至赞许,尤其是官府无可奈何之下在法律上对混混儿们行为方式的认可态度,助长了混混儿的气焰,使得城市更加不得安宁。待到城市混乱不堪,危及王朝的统治时,政府就会镇压一批混混儿,求得社会一时的安定。但不久,混混儿照旧横行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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