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起,天津市交管部门将与京、冀、晋、蒙等省市联动整治货车超载交通违章行为,对严重超载货车一律实施卸载措施,对违章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天津市交管部门以京津塘高速、津围公路等道路为重点,对严重超载车辆消除违章后予以放行,在检查站对外埠超载车辆信息输入信息网。北京市交管部门将取消连续3次严重超载外埠车辆进入北京市的资格,不予核发进京通行证,交管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按分工责令当事人在指定场地卸载超载货物,并与卸载保管方签订货物保管合同,按规定支付装卸和保管费用,逾期不领取货物,保管方可依合同约定变卖货物并以变卖价款冲抵保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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