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穿全靠六两银
和其他劳动者一样,清朝巡警的待遇在当时来说属于低等收入阶层,每月的工资刚刚可以养家糊口,不少人充当巡警就是为了有一份稳定收入,还可以省了自己买衣服、鞋袜,一身的穿戴都有了,这又省了自家的一笔开支。
巡警行当的工资差异很大,巡警总局的高等警官一般工资高出巡警几十倍,1905年,天津南段巡警总局的总办每月薪水银100两,公费银200两,书记每月8两,巡警每月工资为5两6钱;到了1907年,天津南段巡警总局总监的每月薪水银300两,公费银为200两,三等巡警的工资则为5两9钱。两年过去了,总监的工资涨了200两银子,而巡警的工资才涨了3钱银子。为了维持生计,别说是涨了3钱,就是涨1钱也是欢天喜地的。
忍受白眼和绰号
不过,在巡警刚刚出现的年代,为了拿到这几块钱的工资也不是很容易的。除了能吃苦,还要能忍耐别人的白眼和各种难听的称谓。当时,最令巡警们头疼的就是别人称他们为“臭脚巡”。不论天多热,警局发的皮鞋也要穿着,三伏天一脱鞋,那股味道甭提多难闻了。许多巡警回家后不敢把鞋放在家里,只好放在家门口,这一来,家里的臭味是小了,满院的邻居可就跟着“遭了殃”。由此,巡警也就落个外号———“臭脚巡”。
别看巡警们身着制服,挎着洋刀在街上来回巡视挺神气的,其实他们的地位比拉车的车夫也高不了多少,路过有钱人家的宅门,对里面的仆人也要点头哈腰,生怕得罪了谁而丢了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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