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天津市又有64家定点医院与社保中心实现联网,目前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院已达75家。今后,参保人员到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院住院就医时,可不必再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资格确认手续,住院就医各种手续可直接在医院办理。
与社保中心实现联网的75家定点医院包括三级医院24家,二级医院43家,一级医院8家。从全天津市看,这些联网定点医院,收治医保住院人数占全市医保住院人数的80%以上,从而为广大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提供了方便。在此,社保中心提醒医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医保专用卡是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通过刷卡由计算机读取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因此,参保人员到与社保中心联网的定点医院就医时,一定要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医保专用卡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经审核后,对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在医院即可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按规定预交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后即可住院治疗,出院后,对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费用,由医院与天津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办理结算手续。
参保人员遇有上次住院费用尚未结算;转诊转院等情况时,仍需到本人所属社保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或办理转诊转院等审批手续。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要随身携带《医疗保险证》和医保专用卡,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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