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停止福利供热采暖补贴由暗变明定价原则保本微利调整价格必须听证面积计价行将作古现有住宅计量改造装置计入房建成本供热引入特许经营 安元
从今年起,包括天津市在内的我国东北、华北和西北“三北”地区15个省市区,将开展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逐步停止福利供热,开始实行个人直接缴纳采暖费的试点工作,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8部门近日下发的有关通知提出,将在试点城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企业缴费采暖,采暖费用由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发给职工的采暖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
通知还指出,改制后试点城市供热实行政府定价,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在制定和调整供热价格时,要严格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听证会制度,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在收费计量方法上,将取消按面积收费的方法,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的办法。今后,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凡使用集中采暖供热设施的,都必须设计、安装具有分户计量及室温调控功能的采暖系统;不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试点城市,现有住宅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造,安装分户计量的温控装置。计量及温控装置费用计入房屋建造成本。
通知还要求,引导和鼓励国有、私有和合作经营企业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与城市政府签订合同,参与城镇热源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经营,取得规定范围和规定时限的特许经营权。
有关部门人士表示,本市从2000年已经开始对供热系统收费、计量方式和供暖方法进行逐步改革。2001年8月下发《关于新建住宅室内采暖系统一律安装热计量收费装置的通知》后,本市所有新建住宅小区均配备了供热计量装置。本市部分地区已试行供热分户计量方法,并开始逐步推广该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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