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使用有三项禁忌
被广泛用于预防非典的过氧乙酸属于易燃品,近日全国发生多起因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使用不当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为此,市公安消防局决定从即日起对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生产、储存、销售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的集中检查。市公安消防局有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使用过氧乙酸有禁忌。
过氧乙酸容易爆炸
过氧乙酸为有机过氧化物,属危险化学物品,在与还原剂、有机物等混合或受热、接触明火及受到摩擦振荡、撞击时易引起燃烧爆炸,造成对人体的伤害。近期,各地在非典型肺炎防治中,由于缺乏对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安全性能的了解,在使用时相继发生了容器爆裂、破损造成人员灼伤及火灾事故。从今天起,市公安消防局要求:在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出厂前,必须贴有产品安全说明书;盛装未经稀释的过氧乙酸的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容器一律不准使用;当地安全生产监管及卫生防疫等部门立即开展对过氧乙酸等消毒药液生产、储存、经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使用过氧乙酸三项禁忌
一、过氧乙酸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待消毒结束后,一定要将过氧乙酸密封后放置在没有阳光的角落里,以防其挥发。此外,过氧乙酸具有较强的氧化性,在使用过程中一定注意,不要将其过多地涂抹在金属外壁,如门把手、门锁上,以防其将金属腐蚀,使居民无法正常使用。
二、过氧乙酸能导致呼吸道受到刺激和损害。过氧乙酸还具有一定的毒性,浓度高时还能灼伤皮肤,而过氧乙酸又是无色的液体,因此,有老人、小孩的家庭,对过氧乙酸的摆放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以免发生误食中毒;另外,在使用过氧乙酸时浓度不宜过高,以免危害人体,甚至降低了人体的免疫能力。
三、过氧乙酸的着火点为41℃,属于易燃液体;加热至110℃即猛烈分解爆炸,受热、遇火都可引起爆炸,受振荡时发生爆炸的灵敏度更大;与有机物、易燃物混合能剧烈反应发生着火或爆炸。一般如已稀释的过氧乙酸没有火灾危险性,但浓度较高的过氧乙酸,要注意储存的量不宜过大,尤其要注意储存时应该采用塑料瓶,而不能用玻璃瓶等膨胀性较差的容器储存过氧乙酸;此外要注意与热源、明火、易燃可燃物质等分开;另外由于其受振荡时的灵敏性增大,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因剧烈振荡引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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