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决定,八种考试推迟进行。
这八种推迟进行的考试包括,原定于5月10日—13日进行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0日—11日进行的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0日—12日进行的全国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10日—11日进行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5月24日—25日进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月13日—15日进行的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6月14日—15日进行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6月15日进行的全国质量职业资格考试。同时,原定于5月底以前进行的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也推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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