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的服务范围
1、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宣传法律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
2、化解重大社会和民间纠纷。对突发性、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和群众性事件,及时通过有关单位进行调处;
3、接受法律服务的要求。依据当事人要求的具体事项,及时转移到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为当事人直接提供法律服务;
4、对群众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及时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
5、对于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或需与有关部门协作处理的事项,及时通过苏州市“148”法律服务协调解决;
6、反映报告情况。定期整理分析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报告党政领导;
“148”的运作
1、法律服务专用电话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每天有专人值班;
2、对群众打来电话进行法律咨询,一般由值班人员当场解答,并做好受案记录;
3、对群众请求法律服务,根据情况及时转请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提供服务,并告知当事人与其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4、对司法行政职能范围以外的问题,对当事人耐心解答,指明路子,并通过苏州市“148”法律协调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受案分流。
“148”的性质和作用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机关顺应依法治国时代发展要求,利用现代通讯条件,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为群众和社会提供的一种最方便 、最快捷的法律服务手段,“148”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民心工程”;是依法治理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形象工程”。其作用主要有:
1、“148”通过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更加深入地对广大群众进行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广大群众依靠法律解决纠纷的能力。
2、“148”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148”通过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
4、“148”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密切党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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