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办法有三种:
一、司法途径:当事人双方出现著作权纠纷时,可直接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起诉。
二、行政调解: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可以到天津市版权局申请行政调解。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双方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具体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向天津市版权局申请调解时,须有书面申请书(如受托人代办申请,须有当事人的委托书),产生纠纷的证据、材料和相关证明。
(二)天津市版权局接到申请后,经研究决定是否立案。立案的,填写立案登记表,报局领导批准。
(三)立案申请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到市版权局,交立案费100元。
(四)市版权局派员对纠纷进行调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五)版权行政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仲裁:发生著作权合同纠纷时,可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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