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整整50年的光辉历程,经历了从成立到停办国内业务,从改革开放后全面恢复国内业务到业务迅速发展,从产寿险合一开办到按照《保险法》的要求实行分业经营并更名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8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复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过程。复名后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注册资本77亿元,在全国设有分支机构4519个,系统从业人员8.6万人,经营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保险业务,业务范围覆盖了国内非寿险市场的所有领域。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驻津分支机构。人保天津市分公司自1980年恢复成立以后,在天津市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业务迅速发展,队伍不断壮大,实力逐渐增强,目前在市内六区、塘沽、汉沽、大港区、新四区和五县共设立分支机构、营业部21个,从业人员将近千人,业务范围涵盖全市,服务领域遍及全国,并与世界上300多家大型保险机构建立了代理伙伴关系,在天津市的经济建设、对外开放和经贸往来中承担越来越多的风险责任,发挥了重要的经济补偿作用。目前人保天津分公司已开办了财产、责任、信用等几大类保险,承保险种达120多个,为1万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价值1800多亿元的财产和责任提供了保险保障,并且承保了价值120亿元的居民家庭财产,各险种累计总承保金额达人民币2000亿元。1992人保天津分公司支付天津新港地区特大风暴潮造成的货损赔款人民币4,200万元;1993年震动津门的铝材厂爆炸事故,人保天津分公司支付赔款100余万元,使陷于困境的企业绝路逢生;1997年人保天津分公司为在域外触礁沉没的“宁海”号大型货轮支付赔款625万美元;98年又为天津港务局集装箱公司大型港口机械因飓风落海事故支付赔款1,500余万元。通过优质完善的理赔服务,人保天津分公司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与支持。1998年,在面临亚洲金融危机和外部经济环境不景气的情况下,人保天津分公司发扬市委“七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创新精神,开拓进取、战胜困难,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人民币8.26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年共处理各类赔案近3万起,完成了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截止到一九九八年底,在天津市的24家“全国500强大型企业”中,有20家在我公司投保,这充分体现了人保公司的保险主渠道作用,也体现了天津社会各界对人保天津分公司的信任和支持。
当今的时代,正在步入以高新科技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知识经济时代。市场竞争的加剧、外资保险机构的进入将使人保公司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挑战,面对挑战,人保天津分公司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顶住压力、知难而进、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在继承人保公司品牌的基础上,弘扬人保公司的光荣传统,坚持“以人为本、效益为先、笃守信誉、稳健经营”的立业之本,发挥人保公司在资金、人才、信誉、服务、管理、网点等方面特有的优势,以卓有成效的行动强化内部管理、合规有序展业、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实现稳健经营、树立一流公司品牌形象,塑造出一支高水平的干部队伍,把一个朝气蓬勃、充满生机活力的新人保公司全面带入21世纪,为促进天津市的经济发展和稳定人民群众的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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