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借款人及家庭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书或其他正式文件;
四、拟设定抵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权属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天津市商业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评估的报告(借款人的所购新房设定的可暂不作评估);
六、天津市商业银行认可售房单位的推荐文件;
七、天津市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