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外汇买卖:可在10种外币(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日元、港币、瑞士法郎、法国法郎、加元、澳大利亚元、欧元)之间,按照当时牌价进行买卖交易。
二、兑换:全面办理我国境内可收兑的22种外币。可持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港币6种外币中的一种按当日银行外汇牌兑换人民币,其他外币可按当日牌价折算为上述6种外币之一。
三、存款:办理12种外币的存款业务。其中,美元、英镑、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和港币6种外币可开立现钞帐户或现汇帐户,欧元、荷兰盾、瑞士法郎、比利时法郎、加元和澳大利亚元只能开立现汇帐户。存款到期后,本息可以人民币方式支取,也可直接支取外币。
四、汇款:在银行的外汇户存款和外钞户存款可在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范围内有条件汇出境外。
五、个人外汇质押贷款:居民急需用款(人民币),但又不想以手中的外币存款直接兑换,可将存单在银行暂作质押、贷出人民币。
六、外币存款证明:因出国留学等原因,有关方面需要银行出具存款证明时银行可根据存款人真实存款情况开具存款证明。
七、个人票据托收:国外银行不能立即付款的票据,可委托国内银行办理托收,代收妥后存入银行或支取。
以上业务可在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进行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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