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咨询办理借款申请。
二、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意向书,领取贷款所需表格。
三、凭贷款意向书与售建房单位签订购建房合同或协议。
四、将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五、持购建房合同及相关资料与银行签定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六、办理抵押担保登记手续,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房屋产权证。
七、办理房屋保险合同公证。
八、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签订借款合同。
九、银行同意并发放贷款连同存款一并划入售房单位帐户,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十、按月还本付息或银行代扣。
十一、贷款本息还清后,返还抵押物,质物或保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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