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贷款的还款实行的是“等额还款,按季付息”的方式,在贷款期内按合同的约定每季度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每季应还本金额度的计算方法是用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期数,应付利息按照贷款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借款人是自然人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偿还贷款,可在每季度末月23日之前到汽车消费贷款经办行办理归还贷款手续,也可以选择建设银行多功能储蓄卡的代扣还款,选用后种还款方式的,借款人向建设银行经办所(柜)提供本人的储蓄卡、身份证件,办理储蓄卡确认,然后持建设银行出具的储蓄卡确认书和客户通知书与建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书。借款人应当在每季末月的23日之前到银行存入应偿还款项,由银行代为扣缴贷款偿还金额。
借款人是法人的,应当填制“贷款还款凭证”,如果借款人的存款帐户和贷款帐户不是在同一经办行开户的,还需填制转帐支票和进帐单提交建设银行办理还款。
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本金,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银行,经过经办行同意后办理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只限提前一次全额还清贷款或缩短还款期限,不能空季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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