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应当交纳诉讼费、其他诉讼费和执行、保全费用。其中,有财产金额的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
一、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
三、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四、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五、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六、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七、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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