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费
1.国内信函
⑴首重100克内,每重20克(不足20克按20克计算),本埠(县)0.60元,外埠0.80元。
⑵续重101—2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县)1.20元,外埠2.00元。
2.国内明信片
每件0.60元
(二)非基本资费
1.国内资费
⑴印刷品:首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县)0.30元,外埠0.60元。续重101—5000克每重100克(不足100克按100克计算),本埠(县)0.15元,外埠0.30元。
⑵邮筒:每件本埠(县)0.60元,外埠0.80元。
⑶回音卡:每件0.60元
⑷挂号费:每件2.00元
⑸回执:每件3..00元
⑹盲人读物:按水陆路平常邮件寄递免费
⑺包裹:每500克为一个计费单位,按照寄递里程分区核订,具体标准详见现行《国内包裹资例表》,件挂号费2.00元。
⑻特快专递邮件:维持原计费单位与资费标准
⑼邮政汇兑:汇费:每汇1元(不足1元按1元计算)每笔汇款最低汇费2.00元每笔汇款最高汇费50.00元退汇、改汇费每件2.00元撤回汇款手续费每件2.00元使用电报办理汇兑的电报费每件加收2.00元电报汇款附言电报费每字0.13元
⑽保价费:维持原计费单位与资费标准
⑾存局候领手续:每件1.00元
⑿撤回邮件或更改收件人名址手续费每件2.00元
⒀使用电报办理查询、撤回、更改收件人名址电报费每件加收2.00元
⒁代发广告费维持原计费单位与资费标准、
(三)国际与港澳台资费
1、国际信函与印刷品
增加20克以上至50克计费档次:信函8.20,印刷品4.00元,亚太地区信函减低资费7.10元
2、港澳台信函与印刷品
增加20克以上至50克计费档次:信函2.80元,印刷品1.50元
说明:1、本埠以市属城区(不含市辖县和飞地)为范围,本县以县境为范围。
2、国内信函、印刷品和机要邮件计费方式由原递重等额累进计费改为区分首、续重分别计费。
3、亚太地区信函减低资费适用国家不变。
4、取消邮政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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