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需报送的文件
(一)、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考核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书;
(三)、出口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书;
(四)、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审批程序
(一)、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外经贸委。
(二)、市外经贸委与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外汇管理局参加的审核小组进行审核,市外经贸委批准。
(三)、市外经贸委颁发企业确认证书。
三、申报审批时间
每年3月至6月申报,按月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