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分配到企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退伍军人自愿签订有期限合同,应予允许。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按照津劳工字[1995]278号文中关于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