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须报送的材料:
(一)、项目主管部门对合同、章程的批复;
(二)、按要求填好并由主管部门盖章、主任签字的《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备案表》;
(三)、凡涉及国家有关行业主管政策的,须提供由地方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函;
(四)、市工商局查询名称的回执。
二、审批程序:
(一)、接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为企业开具《关于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申办全国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的函》。
(二)、企业凭该函件及批复到天津市技术监督局编码办公室申领《天津市组织机构预赋代码》。
(三)、待《天津市组织机构预赋代码》及上述须报送的文件齐备后,2个工作日颁发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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