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范围:
(一)我市行政区划内进行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商业、物资企业。
(二)重合同守信誉活动范围扩大后的考核验收工作也按此程序办理。
二、申报办法:
企业按《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六条标准》自查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总结,同时抄报所在地工商局。
三、初审验收:
经审查合格后,填写《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审批表。对初审验收合格的企业提出复审意见,报主管局长审查。
四、复查审核:
将复查合格的单位的审批表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