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保障职工生命健康的基本权利。为了积极而稳妥地推进我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调查研究测算论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批准后,于1995年8月1日在我市塘沽区率先开展了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我市于1999年上半年完成调研、测算和制定《实施办法》,至年底基本建立我市的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