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气设施(指燃气灶具及煤气表)的拆除。单户的拆除可按销户办理;成片房改拆迁户的拆除,由房改拆迁单位凭有关批文和图纸,到所在区管营业厅审报后,到公司营业科审批。
二、用气设施的改装和移动(是指燃气灶具的更换,室内改动或移阳台)。凡具备改、移条件和符合燃气规定的,用户持煤气使用证(煤气本),到所在区营业厅申请及所属服务站办理,交纳费用后,由区所安排施工人员入户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