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规定填写《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复驶、报废审批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所属区(县)交警支(大)队车务章;
二、经市车管所技术部门审核、检验并签章;
三、持本车行驶证;
四、持变更颜色后的本车标准照片两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