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D)、(Z)、(X)、(J-1)字签证来我市的外国人,必须在入境后三十日内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手续,不管其入境签证的有效期有多长,持证人入境后三十日内未办理居留手续者均属违反居留管理规定的行为。
持(L)、(F)、(C)、(G)、(J-2)字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在华停留,无需办理居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