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去港澳定居夫妻团聚的,需提交结婚证明、定居港澳地区配偶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去港澳定居照顾在港澳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需提交父母身边确无子女的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三、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父母的内地无依靠儿童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和父母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孤儿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亲属的,需出具载明父母已死亡的户口簿、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同胞回乡证;投靠养父母的儿童还需出具收养关系合法证明;父母离异的需出具法院确定的父或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四、申请去港澳定居投靠港澳亲属的内地无依靠老人需提交可证明内地确无子女和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的材料以及被投靠人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五、申请去港澳定居继承产业的,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在港澳地区无继承人证明以及申请人继承权证明、港澳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上述五款所指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需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内的项目和提交的材料所证明的事项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申请人应向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申报并提交相应的证明。
六、凡单程去香港、澳门定居的,应在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注销户口通知单,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后,再凭回执和领证凭单领取证件。须在领取证件48小时后,深圳、拱北边检部门才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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