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籍婴儿,须于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其父母或代理人,持出生证明和婴儿护照向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居留手续。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属于正常死亡的,死者家属或监护人、代理人须于三日内持死亡证明向出入境管理处申报,缴销死者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属于非正常死亡的,由刑侦部门勘察现场,查明死亡原因,并由法医出具鉴定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经有关部门处理后,由出入境管理处注销其签证或居留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