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9日为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接待日,直接听取办证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疑难问题。
二.聘请群众监督员,组织监督员定期对办证工作进行评议。
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办证接待中心,地址:和平区鞍山道41号余门,监督电话:2731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