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二.市商委《旧货经营资格证书》及设立旧货企业的批准文件;
三.房屋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法定代表人无故意犯罪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五.场地照片和平面图;
六.治安承包责任书;
七.法定代表人和专职执业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