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二.市商委《旧货市场批准证书》及设立旧货市场的批准文件;
三.市(区)消防部门开具的防火安全合格证明;
四.场地照片和平面图;
五.经营单位房屋《质量证书》、《竣工证明》、或由产权单位开具的《房屋安全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