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办废旧金属收购业(废旧汽车拆解)、信托寄卖业申请书。(经营废旧金属收购业必须具备经营资格,即只允许商业物资系统经营);
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证明;
三.经营单位的土地使用证(或占地证)、租赁协议、产权证;
四.经营场地位置、门脸、营业室照片各2张;
五.法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经营废旧汽车拆解的企业,需提供市新老汽车更新领导小组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