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局审批权限:
(一)涉外的旅馆;200张床位以上的旅馆;
(二)旧货业(废旧金属收购、废旧汽车拆解、信托寄卖、典当、拍卖、旧货市场、旧货企业);
(三)印章业;市级党政军机关,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外地驻津单位,驻津军队系统办理刻制公章《准刻证》;
(四)印刷业(复印业中经营彩色复印,附设印刷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的);
二.分局审批权限:(一)200张床位(含200张,不含涉外宾馆)以下的旅馆;
(二)复印(含经营名片、打印);
(三)单独经营信托寄卖的商店;
(四)刻制公章《准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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