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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主任:矫捷
副主任:边江
袁国华
雷颖君
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规划管理,编制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市政府中、近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三、审查、修改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批的规章草案或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起草有关的规章草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参与市府有关文件的审核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立法解释工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办理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的备案工作。
五、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研究和提出本市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的方案或意见;对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六、组织推动、监督协调政府各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参加国家和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活动。
七、负责本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和执法证件的核发。
八、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行政执法投诉,调查重大行政违法案件;承办部门报请市政府决定或批准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审查或听证工作。
九、依照《行政复议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受市长委托代理市政府参加行政诉讼应诉;承办市政府行政赔偿案件;监督、指导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工作;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事项。
十、负责规章清理、规章汇编工作;承办规章外文翻译及译本审定、规章公布工作。
十一、负责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法制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联系天津仲裁委员会。
十二、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十三、承担市政府法规数据库的建设、信息管理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项统计。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综合处、经济法规处、社会法规处、城建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处、复议应诉指导一处、复议应诉指导二处、审核备案处、天津市行政法制研究所。
网址:http://www.tjlega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