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可以通过天津外经贸津网(www.goldentianjin.net.cn)、产权交易中心网(www.tprtc.com)获得有关天津市企业的并购意向,也可以与天津市外商投资办公室(电话:86-22-2320175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电话:86-22-23023785)联系。天津市外商投资办公室等机构将帮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情况,安排有关考察、洽谈事宜。
外商通过公开竞价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并购关系及转让价格,签定转让协议。向市外商投资办公室提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属于天津市审批权限范围的,市外商投资办公室自收到申请文件10日内会同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共同作出是否同意或批准的批复;被改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改组后的企业资产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改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依法分别转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或批准。
改组后的企业或投资者持改组申请和外国投资企业设立申请批复及批准证书等文件按照登记管理法规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登记手续;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改组方凭改组申请和转让协议的批准文件、外资外汇登记证明及有关文件向天津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国有资产交割手续和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并委托注册会计师依法出具验资报告。改组后企业用地原为国有划拨土地的,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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