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1年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出资期限为1年半;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以上、300万美元以下的,出资期限为2年;注册资本在3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下的出资期限为3年;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出资期限。企业合同、章程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半年内缴清。合同、章程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20%,并且应当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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