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仅19岁、能歌善舞、才华横溢的媛媛就因为几句玩笑话激怒了同龄人李雪,李雪觉得很丢“面子”,便喊来自己的男友许亮教训对方,许亮又纠集武宾将媛媛挟持至偏僻的木材厂,几个人再次发生口角,这期间武宾捡起地上的木棍,朝媛媛头部击打数下,后逃离现场。媛媛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6年5月9日,本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做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雪,也就是案件的始作俑者,20岁,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同案犯,武宾17岁,也就是伤害案的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者,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案件的另一参与者,许亮21岁,也就是李雪的男友,也因此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而本案的被害人,年仅19岁、才华横溢的媛媛,则撒手人寰,留给父母无尽的苦痛……
案件至此已经暂告一段落,但是承办此案的本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王毅坐在办公桌前,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沉重地回忆着案件的点点滴滴。在他面前的烟灰缸里,凌乱地堆满了烟蒂,旁边则是厚厚的一叠案卷,上面清晰地印着———李雪、武宾、许亮故意伤害案。
19岁的被害者已撒手人寰,三个莽撞的行凶者也将因此长期失去宝贵的自由。而涉及这起命案的四个人,却都只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其中动手行凶的,竟还有一个十七岁的未成年人!王毅检察官深深思索。
被害人媛媛,19岁,不仅长得漂亮,从小就表现出能歌善舞的天赋,而且聪颖好学。为此,其父母竭尽全力给予支持。媛媛也没有辜负父母的殷切期望,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她都屡次获得全国、全市比赛奖项。更难得的是,在学业上她也没有落后,还成为剑桥少年英语的认证毕业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花季的少女,在2005年9月16日这一天,却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而导致悲剧发生的,竟只不过是同龄女孩之间几句简单的玩笑。
李雪,女,案发时也只有20岁,本市河北区人。当她在看守所的提讯室里面对办案检察官时,惊慌得不知所措。也许是被检察官的威严震慑,也许是对自己前途未卜的命运焦虑,也许更多的,是对逝去的同龄伙伴深深的愧疚和自责。
刚一提到媛媛的死,原本已经红了眼圈,还撑着面子的李雪忍不住失声痛哭、泪流满面,她反复地说着:“我真的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没想到她会死,我真的很后悔……”
2005年9月5日晚10点多,李雪和几个伙伴在网吧上网。夜里12点多,一个叫韩娟的朋友过来对李雪说:“一会儿过来一女孩,出卖过我,你帮我一块儿打她。”其实她们之间所谓的“出卖”,也只不过是一点小矛盾而已。过了一会儿,本案的被害人媛媛被领了进来。第二天早上6点多,她们一起去了中山门附近的一家洗浴中心洗澡,媛媛见韩娟和李雪穿的睡衣是一次性的,便提出愿意把韩娟的睡衣费用结了。李雪听后感到非常生气,“为什么我的睡衣媛媛就不愿意结账?”这件事令她感到很没面子,一种憎恨感油然而生。如果事情就到这里停止,也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偏巧在睡觉时,李雪手机响了,媛媛开玩笑说了一句“小狗来了”,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句简单的玩笑激怒原本就满腔怨气的李雪。次日上午9点多,她给自己的男朋友许亮打电话称有个女孩招惹她,让男友过来吓唬吓唬这个女孩。
闻听自己的女朋友被人欺负,许亮不敢怠慢,立刻行动起来。下午1点多,他带着自己的朋友武宾,一个社会闲散人员来到浴池,李雪出来对他“介绍情况”。媛媛刚一出来,李雪立即给许亮指认,许亮、武宾把媛媛推上了一辆出租车,直奔一个僻静的木材市场废品站。在那里,不甘示弱的媛媛和李雪的“援兵”发生了口角,正在纠缠之际,武宾,这个曾多次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的“老手”趁媛媛不备,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向她的后脑砸去。一下、两下、三下……媛媛倒在了地上,鲜红的血流了出来。见此情景,武宾和许亮也慌了手脚,急忙拉着李雪打车逃离了现场。媛媛被附近群众发现,送到武警医院抢救后不久,因伤势过重死亡。法医鉴定清楚地记载着:媛媛,系被他人用木质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不到一周,许亮、武宾在北站相继被警方布线抓获,李雪也在次日落网。三名凶犯在闻听媛媛已经死亡的消息后,都目瞪口呆,虽然他们不懂法也不学法,但大脑里“杀人偿命”的意识告诉他们,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边缘年龄”人群犯罪需重视
王毅检察官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近些年来,随着司法制度的完善以及普法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及矫正问题得到众多法律专家及司法工作者的重视。但是那些处于“边缘年龄”人群犯罪问题的预防及矫正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所谓“边缘年龄”人群,在这里指的是那些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但实际心理、心智并不成熟的人,也就是年龄在十八到二十一二岁的年轻人。之所以说他们与未成年人一样并不成熟,也属于成长期间特殊的一类人,是因为他们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一)人生观、世界观尚未彻底定型。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刚刚成年,但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概念还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往往容易误入歧途。
(二)心理不稳定,处理问题容易冲动。这些刚刚脱离未成年人群体的年轻人大部分年轻气盛,各方面的心理素质还处于有待锻炼的阶段,喜悦、挫折、虚荣等诸多因素都容易造成他们心理上很大的波动,他们考虑问题简单,处理问题也简单,于是手段和结果自然容易向违法犯罪方面靠拢。
(三)对社会了解浅薄,涉世不深,尤其是警惕性较差,这就造成他们被那些阴暗面侵袭时抵抗能力薄弱,导致两种可能:其一是自身抵抗能力差,被社会上的坏人或不良风气感染上很多恶习,偏离人生轨道;其二就是被坏人坑害或者算计,从心理上产生仇视社会或者仇视某一类人的阴影,慢慢也产生一定的犯罪动机。
结合本案来看,李雪、武宾、许亮就是“边缘年龄”人群中问题突出的典型:首先,家庭对于他们的放任使他们失去了人生历程中德育最重要的第一块“基地”,导致几个人整日混迹于网吧,夜不归宿地靠上网来寻求刺激和打发时光。他们没有理想,也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却要谈恋爱、交朋友,频繁出入于饭店、洗浴中心等消费场所。不能不说,这种生活使他们越发颓废,而社会恶习也沾染得更加严重。在木材场里矛盾的双方发生口角时,许亮竟然学着黑社会的口气说:我们的规矩,出来就得打折一只胳膊,要么打折一条腿。也正是这样的环境刺激,导致武宾毫不手软地用木棍制造了悲剧。
对于“边缘年龄”人群社会关怀远远不够
王检察官分析说,对于这些“边缘年龄”人群潜在的危险因素,社会所给予的预防和关怀显然远远不够,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预防性教育不够。在今天信息爆炸的时代,这些年轻人所了解到、接触到的外界信息都大大超越了以前。有益的信息充实他们的头脑,增进他们的技能,而各种负面信息也同时在侵袭他们的心理防线,甚至侵蚀他们的灵魂。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毕竟已经成年,自尊心、虚荣心使他们不再像未成年人那样潜在地以“小孩子”来看待自己,他们有强烈的热情和新奇要求平等地与周围的成年人一样参与到社会,而社会的回馈平衡与否直接决定了他们的心态是否还能保持平和和稳定。对他们的平等和尊重,是预防他们违法犯罪的前提。
现实中往往对于一些“问题青年”存在相当严重的歧视,其中不仅有来自社会的歧视,甚至有来自这些“问题青年”家庭内部的歧视,导致他们的逆反心理愈发严重,从而引发一系列不该发生的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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