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流动办温情提示外来务工人员———务工维权两不误
为更好地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天津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依据本市的《管理规定》,特对节后返津的外来务工人员作如下提示:
一、尽快办理暂住手续和就业手续。以便纳入暂住地的管理与服务范围。
二、寻求正规的就业渠道。在获得就业机会后,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主动接受健康检查和免疫接种。携带七周岁以下儿童来津的流动人口,应带子女到暂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接受免疫接种。
四、尽快办理婚育证明查验和登记手续。使原住地和暂住地的相关管理得到衔接,并可享有暂住地提供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五、主动联系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天津市教育部门对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与城市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免收各种借读费、赞助费。
六、遇到困难拨打维权电话。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遇到困难时,可拨打维权电话进行咨询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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