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60.项目名称: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项目内容:结合贯彻实施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认真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努力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和熟练运用条例,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做好信访工作、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意识。使人民群众明白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公开制度,积极为群众反映问题和查询情况提供便利条件,做好信访工作相关信息公布的准备工作。三是制定《天津市信访工作若干规定》。此工作已列入市政府法制工作计划。四是逐级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五是认真落实信访事项受理登记转送和交办制度、听证制度、复查复核制度、案件终结制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全面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六是加快建设由市至区县和街乡镇的信访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网络功能,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规范工作、科学管理、掌握动态、超前防范。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对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等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计划进度:一、二项工作4月底完成,其他工作年底初见成效。
承办部门: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信访办、
参办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信息化办、
具体实施单位:市信访办,市高级法院,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信息化办,各区县政府
61.项目名称:建设信访接待和行政复议中心
项目内容:拟建的天津市信访接待和行政复议中心,位于和平区烟台道与安徽路交口处,占地面积约36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该“中心”共分为两部分:一是信访接待中心,分为接待、会议、办公等区域,主要是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市政府的服务窗口,按照环境优美、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服务周到的要求,突出了接待区域建设,着力改善信访接待条件,展现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二是行政复议中心,分为办案、审理、办公等区域,主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事项。
计划进度:3至4月拆迁,5至8月土建,9至10月内部装修,11月份进驻。
承办部门:市信访办
具体实施单位:市信访办
参加部门:市建委,和平区政府,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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