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生于1880年,直隶玉田县人。1908年留学日本,加入同盟会,1910年回国。辛亥革命爆发后,他与王法勤、王葆真、张继、李锡九等人在天津法租界设立同盟会北方支部,筹备反清武装起义。1912年,江浩与白雅雨等人参与谋划滦州起义。
1913年,江浩当选为国会参议员候补委员,参与了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活动;1917年,他又参加了反对段祺瑞的护法运动。1920年,在李大钊的帮助和领导下,加入了北方共产主义小组。1921年,他出任保定育德中学学监。
1924年1月,他出席了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与于方舟、李锡九等人建立了天津国民党省党部、中共天津地委执行委员会,组织天津民众欢迎孙中山北上。1927年5月,江浩被武汉国民党政府任命为革命军军事裁判所所长。
南昌起义时,他与宋庆龄、周恩来等人组成“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同年10月,随中国工农代表团赴苏联。1931年,病逝于苏联。(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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