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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兴国,男,1954年10月生,汉族,浙江象山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参加工作后,历任浙江省象山县晓塘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团委副书记、金星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台州地委副书记、书记,台州市委书记,省政府秘书长。1998年1月起,先后任浙江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2003年11月以后任天津市委副书记。
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计划、经济协作、统计、物价、政府法制、监察、人事、编制、交通、口岸工作,协助市长联系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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